校團委在校黨總支和上級團委的領導下,全面負責學校共青團的各項工作。其主要職責是:
1、根據校黨總支和上級團組織的指示與要求,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,制定團委工作計劃,適時召開團委會議,傳達上級指示,貫徹工作要點,布置、實施和檢查督促工作。
2、加強對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,組織和引導廣大團員青年進行馬克思主義、集體主義和愛國主義的教育,以及黨的基本知識和路線,方針、政策的教育,增強團員意識,充分發揮團組織的育人功能和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。
3、抓好團的組織建設,建立健全團內各項規章制度,進一步擇抓好對基層團組織日常團日活動的指導和管理,負責團干部和學生骨干的教育、選拔和培養等工作。做好團員組織關系的接轉、發展新團員、團費收繳、管理和使用。做好團員證和團員檔案管理工作,辦理超齡團員的離團手續,積極培養和推薦優秀團員做黨的發展對象。堅持做好每學期的團校與業余黨校工作,以學生特點為出發點安排具有教育意義的團校與業余黨校內容。
4、做好團的宣傳工作,建立團的信息網絡,深入開展“爭創先進團支部”與“爭做優秀共青團員”活動,總結經驗,表彰先進,推動團的各項工作。
5、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和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指導,支持他們自主的開展工作,充分發揮各個社團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。指導學生會正常地開展工作,指導、監督、協調各學生社團的工作。積極開展課外學術,科技和文化娛樂活動,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。